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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風險規避方法如下:
1、全面推進股權改造
2、優化股權結構。
3、完善股金分紅制度。
4、引導股權有序流轉。
5、建立股權流轉資訊平臺。
6、培養合格戰略投資者。
7、加強資訊披露,增強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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