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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軟體登記或者辦理其他事項,應當交納下列費用:
1、軟體著作權合同登記費;
2、變更或補充登記費;
3、登記證書費;
4、封存保管費;
5、例外交存費;
6、查詢費;
7、撤銷登記申請費;
8、其他需交納的費用。
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版權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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