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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碰壁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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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的碰壁事例

1、1926年,三一八慘案發生以後,魯迅撰文《紀念劉和珍君》以示紀念,卻因此觸怒北洋軍閥政府,被迫辭去職務,遠赴廈門繼續講學;

2、1931年,魯迅贈書給進步作家柔石,結果柔石被非法逮捕並祕密殺害,魯迅也因此遭追查,舉家被迫遷居上海黃陸路花園莊,一月後方得搬回原住處;

3、北師大請他去講演,他在講演中說:“有人說我這次到北平,是來搶飯碗的,是捲土重來,但是請放心,我馬上要捲土重去了;

4、他平時很愛護圖書,看書前總是先洗手,書髒了就小心翼翼地弄乾淨。他自己還準備了一套工具,訂書、補書樣樣都會;

5、魯迅應約為某出版社撰寫書稿,由於事先探知該出版社不支付標點符號的稿費,因此他的書稿通篇沒有一個標點符號,魯迅回覆:既要作者加標點符號分出段落、章節,可見標點還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標點也得算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