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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中舅姑為什麼指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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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中舅姑為什麼指公婆

早在氏族社會,近親結婚的道理就逐漸被大家接受,“兩姓為婚,其生不蕃”,於是族外婚代替了族內婚。比如春秋戰國時期的齊是姜姓,魯是姬姓,齊魯可以通婚;秦是嬴姓,晉是姬姓,秦晉可以通婚,至今仍用“結秦晉之好”代指婚姻。而魯與晉因為同是姬姓,就不可通婚。這樣,兩個通婚的氏族彼此嫁女,實際上是姑舅結親,女方的公公正是母親的兄弟輩,所以應該稱“舅”;女方的婆婆正是父親的姊妹輩,所以應該稱“姑”。這樣一來,公公與舅舅、婆婆與姑姑就“一身而二稱”了。這種稱謂習慣一直延續到唐宋時期。

古代漢語中把公婆稱為“舅姑”,正是這種婚姻制度在語言上的反映。瞭解了古代的稱謂及其所反映的婚姻制度之後,為什麼古代把出嫁叫作“歸”(歸家),就容易理解了。至今仍在農村流行的婚諺“姨娘親不是親,姑舅親輩輩親”,所說的並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姑姑和舅舅的子女可以成婚,而是古代“姑舅”稱謂的誤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