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未來債權轉讓基於以下三方面的理由:
1、債權的本性決定了未來債權可以轉讓。債權的核心是財產權,具有價值性。
2、債權轉讓一般無損債務人的利益。
3、並不違背現行法律規定的精神。
對於未來債權可不可以轉讓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而債權轉讓需要滿足必須具有有效存在的合同債權、債權轉讓不會改變債權的內容等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