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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證明持有股份方式:公司章程、工商登記、股東名冊、有關股東出資的證明檔案、出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實際出資、實際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等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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