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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戶在櫃檯領取個人外匯買賣申請書或委託書,按表中要求填寫完畢,連同本人身份證、存摺或現金交櫃檯經辦員稽核清點。
2、經辦員稽核無誤,將外匯買賣證實書或確認單,交客戶確認。成交匯率即以該確認單上的匯率為準。
3、客戶確認後簽字,即為成交。成交後該筆交易不得撤消。
4、經複核員複核無誤後,經辦員將確認書、身份證和客戶的存摺或現金交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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