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目一和科目二間隔:報考A1、A2、A3、B1、B2的駕駛人,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20日後,預約科目二考試。
報考另外10種準駕車型的,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10日後,預約科目二考試。
2、科目一和科目三間隔:報考A1、A2、A3的申請人,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60日後,預約科目三考試。
報考B1、B2的人申請,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40日後,預約科目三考試。
報考C1、C2的駕駛人,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30日後,預約科目三考試。
報考其他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科目一及格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滿20日後,預約科目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