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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共同財產中屬於仍然活著的配偶的部分分出來,剩下的部分作為遺產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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