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破產清算公司職責包括哪些

經驗 閱讀(2.99W)

破產清算公司職責包括哪些

破產清算公司職責有:

1、接管破產財產;

2、管理破產財產;

3、行使破產企業的財產權利;

4、履行破產財務的對外義務;

5、制定和實施破產財產變價和分配方案;

6、辦理破產程式中介的有關事務。清算組應當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執行完畢後,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破產程式終結後,清算組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報告,並且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法律依據】

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