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工作,那麼填“無工作單位”,無固定單位就不寫,無單位當然無職務。
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單位。
按國家統計局最權威的指標解釋規定:“單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資產、發生負債、從事經濟活動並與其他實體進行交易的經濟實體。”
單位又分為:政府單位、事業單位、企業單位三類。
企業單位又分:國有、民營、私營、股份制、外資、合資等。
所有單位的共同特徵和必備條件:工商登記,通過工商登記獲得法人資格,事業單位要獲取事業法人資格,政府單位就不用說了,國家批的。這也是指標解釋中“經濟實體”的重要特徵。
拓展資料:單位分為:
2、本身無行政權力,但受有行政權力部門委託,部分代為行使行政行為的單位,如交通局下屬的車輛檢測中心、科研部門等。
3、由行政機關設立的福利性商業機構,賓館,招待所,警用物資商店、公開發行的內部刊物部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