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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儲存在學校,休學期滿後返校繼續學習。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校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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