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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起訴通知的問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但是法院凍結賬戶後,應在多長時間內通知被凍結賬戶的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正常情況下,只要能夠聯絡到被告,法院應當在凍結後立即送達凍結裁定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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