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市長和市委書記分別管什麼

經驗 閱讀(2.09W)

市長和市委書記分別管什麼

一、市長職責

1、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地位在中共中央派駐的市委書記之下。

二、市委書記職責:

1、負責所在市一級區域內的黨務工作,加強黨的領導

2、根據上級黨委的指示,開展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設立政法委員會,黨務委員會等部門分工負責。

3、在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管理方面分工合作,與市長協調並進。

4、根據市委組織部的考察任命黨委成員和其他相關的人事任免。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地方實行黨委負責制,所以市委書記是所在市的實際最高負責人,而且地位在市人大選出的市長之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市分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四種,所以市委書記的行政級別可以是正省(部)級(直轄市市委書記)、或副省(部)級(副省級城市市委書記或由所在省省委常委兼任的地級市市委書記)、或正廳(局)級(地級市市委書記)、或正縣(處)級(縣級市市委書記),如果兼任地級市的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