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男女雙方的婚姻有下列情形的屬於無效婚姻:
1、婚姻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達到法定婚齡的。
對於已辦理結婚登記的無效婚姻,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可以此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但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原因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