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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組織賣淫判緩刑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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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組織賣淫判緩刑可能嗎

緩刑一般適用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組織賣淫罪一旦構罪,起點刑罰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組織賣淫罪一般不能判處緩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