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的主體是國家。
國防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服務於國家利益。國防的主體是國家;國防的目的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維護國家的安全、保衛國家的領土完整。
國防,就是指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恐怖分子等,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外交、教育等方面的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十二條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行使下列職權:
1、編制國防建設發展規劃和計劃。
2、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行政法規。
3、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