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資質變更:
到新註冊地建築部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變更材料。
具體如下:
1、企業資質變更申請表;
2、原註冊地建築主管部門資質變更用同意檔案;
3、企業的公司章程
4、企業變更註冊地的決議檔案;
5、企業原有的資質證書;
6、企業新註冊地的營業執照;
7、企業資質申請表;
8、企業原註冊地工商部門營業執照登出或變更證明。
以上是企業跨省變更資質的主要材料,根據各地要求的不同,變更時材料或有增減。企業在註冊地跨省變更後,就要積極與新註冊地的建築主管部門聯絡,做好材料準備。企業註冊地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30天內進行資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