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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辯護要點是:
1、以是否具備犯罪主體資格作無罪或罪輕辯護;
2、以主觀方面是否具有非法佔有本單位財物的故意作無罪或罪輕辯護;
3、以侵害的是否是本單位財物作無罪或罪輕辯護;
4、以是否利用職務便利作無罪或罪輕辯護;
5、以死否實施侵佔行為作無罪或罪輕辯護等。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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