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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裁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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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裁判規則

乒乓球裁判規則如下:

1、發球:在一局比賽,運動員第一次發球,或下一輪發球前,裁判員在報出發球方稱謂的同時,五指併攏,手臂自然伸直指向發球方,示意該運動員發球;

2、報分:當判得分時,裁判員應將靠近得分方的手臂舉起,使上臂水平,前臂垂直,手握拳向上,在臨場操作時,裁判員應儘量使大臂與軀體、小臂與大臂形成直角狀態,握拳的虎口部分朝向頭部;

3、停比賽時:當"停止練習"、"時間到"、"發球犯規"、"擦網"、"暫停"、"外界球進入場地"以及因其它因素需要裁判員暫停時,裁判員在報出"停止練習"、"擦網"等臨場術語的同時,五指併攏,手臂自然伸直上舉;

4、擦邊:比賽回合中,當處於比賽,犬態的球"擦邊"後結束比賽狀態,裁判員在報出"擦邊"的同時,應用靠近擦邊一側的食指指向球檯,示意這一回合球擦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