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轉到城市戶口的流程與手續:
1,自己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拿到自己想轉的小區物業或者小區實際管理處蓋章,再去派出所蓋章(攜帶資料有:房產證及其影印件、戶口本、身份證等)。
2、將蓋好章的材料拿到原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讓其開一封介紹信。
3、拿著介紹信及原戶口本去原戶口所在派出所,讓其開遷出證明。
4、拿著遷出證明去遷入派出所辦接收即可。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