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特級保護動物,只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劃分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兩種,並對其保護措施作出相關規定。
1989年,經國務院批准並頒佈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收錄包括了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雪豹、東北虎、梅花鹿、亞洲象等在內的97種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已於1988年12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業部、農業部發佈施行。名錄中列入陸生野生動物330多種,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有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丹頂鶴等共90多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