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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的情況是:
1、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開始計算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而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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