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幸福總值(GNH),指衡量人的幸福快樂的標準。GNH最早是由不丹王國的國王提出的,他認為政策應該關注幸福,並應以實現幸福為目標。他提出,人生基本的問題是如何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間保持平衡。在這種執政理念的指導下,不丹創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經濟增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四級組成的“國民幸福總值”(GNH)指標。
主要內容:
1、物質豐裕感;
2、精神充實感;
3、政治清明感;
4、社會和諧感;
5、生態舒適感。既包括就業、收入、保障、居住、安全、醫療、教育等可以量化的程度,也包含情感範疇、心態狀況和情緒愉悅等精神因素,還包括人際關係和諧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