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代位權是否有訴訟時效限制

經驗 閱讀(1.59W)

代位權是否有訴訟時效限制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

代位權是實體請求權。即代位權的行使是以債權人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之位向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次債務人主張權利。

因此,代位權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