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司法鑑定抑鬱症時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精神病司法鑑定委託書,或精神病司法鑑定申請書;
(2)被鑑定人的案件情況;
(3)被鑑定人的疾病情況和病歷資料;
(4)被鑑定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
(5)被鑑定人的社會資料;
(6)鑑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239)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
需要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製作鑑定聘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