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製作合同需繳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中所付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明,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應由立合同人按加工或者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廣告製作合同需繳印花稅。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中所付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明,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應由立合同人按加工或者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