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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欠債離婚怎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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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經營欠債離婚怎麼還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所以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