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章規定,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3、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風尚,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4、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職責。
5、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6、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