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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以案是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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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以案是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三個以案是2019年7月提出來的,內容是以案示警,明確不能當什麼樣的官,以案為戒,明確應當成為什麼樣的官,以案促改,明確如何成為黨的好乾部。

黨員幹部以案示警,就是要從反面典型身上吸取教訓,明確不能當什麼樣的官。要煉就“政治慧眼”,提高觀察分析形勢的政治站位,落實籌劃推動工作的政治要求,防範處理解決問題的政治風險,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品格,不做政治麻木、辦事糊塗的昏官。要把“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作為激勵自我、砥礪奮進的座右銘,堅持以勤為先、用心投入,不做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懶官。要牢記“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恪守“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自覺走出“舒適區”“避風港”,努力擔當任事、主動進取作為,不做推諉扯皮、不思進取的庸官。要把“清正廉潔作表率”作為具體目標和基本要求,正確處理公私、義利、是非、情法、親清、儉奢、苦樂、得失關係,清白為官、乾淨做事、老實做人,無愧於黨、無愧於民、無愧於心,不做以權謀私、蛻化變質的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