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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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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的資料

秦檜南宋權奸、賣國賊。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進士第,歷官太學學正、職方員外郎、御史中丞。曾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金軍攻佔開封后,欲立張邦昌為帝,秦檜進議狀,主張另立宋朝宗室為帝。秦檜在金廷大倡和議,故於建炎四年(1130)被金將完顏昌放回南宋。秦檜得宋高宗趙構信用,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歸南、北人歸北”的主張,罷相閒居。紹興十年,岳飛等軍大舉北伐,屢破金軍,進逼開封,秦檜卻慫恿宋高宗迫令班師。紹興十一年,宋高宗與秦檜解除岳飛等大將軍權,誣構謀反罪狀殺害岳飛,與金朝再次簽訂屈辱的和約。秦檜再次任相十八年,獨攬朝政,排除異已,大興文字獄。紹興二十五年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