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培訓不一定能成黨員,成為黨員必須要有嚴格的組織程式,才可以入黨,具體如下:
1、開展廣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
2、對入黨積極分子進培養、教育和考察。
3、確定重點培養物件,經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遴選優秀的入黨積極分子作為重點培養物件,並指定1名或2名正式黨員作重點培養物件的培養人,具體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
4、政治審查,黨支部通過黨總支,對培養物件的主要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表現和歷史情況發函調查。
5、確定發展物件。
6、做好發展準備工作,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報黨總支預審,填寫《入黨志願書》。
7、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
8、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將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的預備黨員材料報黨總支進行審批。
9、黨支部在接到上級黨組織預備黨員的批准通知後,正式通知本人被吸收為預備黨員,並提出希望和要求,張榜公佈預備黨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