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賣方:營業稅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稅,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2、賣方: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規定,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徵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