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內容是什麼

經驗 閱讀(9.65K)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內容是什麼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人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