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有住房還需要交房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如下:
1、獨用成套職工住宅:獨用成套職工住宅月租金=地段分值×住房條件分×每戶房屋使用面積之和+天井或平臺月租金+月超標準增收租金。
2、獨用成套公寓:獨用成套公寓月標準租金×1.15+月超標準增收租金。
3、住房面積超過建築面積控制標準的,應計算超標準增收租金。月超標準增收租金=月標準租金×(承租戶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控制標準)÷承租戶建築面積。
公有住房租金減免規定:
1、公有住房月標準租金支出超過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請減免。
2、享受離休待遇的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的住房(按離休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本人戶口所在地),提租後新增租金全部減免。
3、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或特等、一等傷殘軍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實付租金的基礎上,增租部分全部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