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二)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
(三)犯罪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依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集資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