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刑事案件申訴後開庭嗎

經驗 閱讀(2.1W)

刑事案件申訴後開庭嗎

申訴不是導致再審的必要條件,只有法院立案再審的情況下才應當開庭。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認為確有錯誤,向原審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處理的一種訴訟請求。

在申訴期間,原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如發現申訴有理的,由法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再審。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的正確判決、裁定;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為。

《刑事訴訟法》第203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