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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禁止攜帶入境的物品如下:
1、人血及其製品。
2、水果、辣椒、茄子、西紅柿。
3、動物屍體及標本。
4、土壤。
5、動物病原體、害蟲及其其它有害生物。
6、活動物及動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遺傳物質。
7、蛋,皮張、棕毛類、蹄骨角類、油脂類、動物肉類及其製品,鮮奶、乳酪、黃油、奶油、乳清粉、蟲蛹、蟲卵、動物血液及其製品,水生動物產品。
8、 轉基因生物材料。
9、廢舊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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