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是一個泛稱,主要指生活比較困難,低於國家或者地方相應標準收入的人群或者家庭。這類人呢在全國各地都有存在,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而且標準不一,因為地區發展非常不平衡,所以界定範圍也不一樣。
但是國家在以前界定的標準為: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
低保戶是貧困戶,但是貧困戶不一定是低保戶。主要是指那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按家庭情況分A、B、C類,由民政部門每月給予一定的救助。也就是說貧困戶不能享受補助資金,而低保戶能夠享受補助資金。低保能享受每月的補貼資金,每個月根據情況檔次不同,錢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