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對單或對證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託收承付亦稱異地託收承付,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因此當前在交易結算中,已經被電匯支票等更加快捷便利的結算方式所替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97.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