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漢晉時期的選官制度

經驗 閱讀(1.96W)

漢晉時期的選官制度

兩漢:察舉制。為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漢朝發展了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這套制度包括察舉、皇帝徵召等內容。察舉是兩漢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之一,東漢時期察舉制注重孝廉一科,察舉主要根據人才在地方上的聲望,稱為鄉舉裡選。隨著地方豪強勢力的發展,封建國家的行政組織日趨癱瘓,聲望影響逐漸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門第族望稱為選舉的主要依據,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並發展起來。

魏晉:九品中正制。特點是注重門第。三國時的魏國評定州郡人才高低,分為九個等級,作為政府選用官吏的依據。中正是有名望的推薦官,人才的等級由他們評定, 隋文帝即位以後,該選官制度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