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孩子上戶口的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另外,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