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騙社保的,依據欺騙的情節,不構成犯罪的,可進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按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