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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的主要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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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的主要特點

1、根據政治、軍事、學術研究等方面所需要的人才型別,朝廷分別設立科目,通過考試進行選拔,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實效性。2、允許士人(讀書人)向所在州縣官府報名應考,無名額限制,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3、通過逐級考試的方法,篩選人才。在人才選拔上,基本上體現了公開、公平的原則。

科舉制度是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周邊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自己報名參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

部分歷史學家考證證明科舉制開始於唐朝。部分歷史學家認為科舉制開始於隋朝。科舉從開創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世界上最後一屆科舉考試結束於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年。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都是定期的舉行的。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他擴充套件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特別是唐宋時期,科舉制度正當發展成熟之初,顯示出生氣勃勃的進步性,形成了中國古代文化發展的一個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