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我國公務員需要回避的關係有那些

經驗 閱讀(2.28W)

我國公務員需要回避的關係有那些

公務員法規定的迴避包括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公務迴避。任職迴避,又稱職務迴避,是指對有法定親情關係的公務員,在擔任某些關係比較密切的職務方面做出的限制。地域迴避,我國《公務員法》第69條規定,公務員擔任鄉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迴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公務迴避,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婚親利害關係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形的,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