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監護人的職責如下:
1、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3、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及時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報告。
4、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