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
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