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車可以帶髮膠,但是數量有限制,限於“不超過600毫升”
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規定: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