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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是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4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的司法解釋。根據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07次會議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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