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離婚後對方不給戶口本遷移怎麼辦

經驗 閱讀(2.67W)

離婚後對方不給戶口本遷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

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並且共用,男方不願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

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係。若男方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到戶籍派出所另行辦理自己的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但需要你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